納氏試劑(碘化鉀 碘化汞 氫氧化鈉)(HJ 53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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淀粉指示劑
SJRY65 | 5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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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二胺-鹽酸緩沖液
SJRY23 | pH6.7~7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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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氏試劑(碘化鉀 碘化汞 氫氧化鈉)(HJ 535)
SJ-0001 | 符合《HJ535-2009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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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氏試劑(碘化鉀 氯化汞 氫氧化鈉)(HJ 533-2009)
SJRY34 | 符合《HJ535-2009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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淀粉指示劑溶液
SJRY15 | 10g/L
納氏試劑(碘化鉀 碘化汞 氫氧化鈉)
一,、本品是根據(jù)[HJ 535-2009水質 氨氮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]以優(yōu)級純碘化鉀,、氫氧化鈉,、分析純碘化汞為原料,,在(20±3)℃的恒溫條件下配制而成,。以棕色聚乙烯瓶,每瓶100mL包裝,。
二,、本產(chǎn)品常溫下為淡黃色透明溶液,有少許沉淀屬于正常情況,。
三,、使用方法:使用前靜置30min,取上清液使用,,請勿搖勻,,使用過程中嚴格防止玷污。
四,、本產(chǎn)品需在(2-8)°C冷藏下避光保存,。
五、產(chǎn)品保質期12個月,。
聲明
1. 本產(chǎn)品僅供實驗室研究與分析測試工作使用,。因用戶使用或儲存不當所引起的投訴,,不予承擔責任。
2. 收到后請立即核對品種,、數(shù)量和包裝,相關賠償只限于產(chǎn)品本身,,不涉及其他任何損失,。
3. 僅對加蓋“陜西秦境標準物質專用章”的完整說明書負責。請妥善保管此說明書,。
4. 如需獲得更多與應用有關的信息,,請與技術咨詢部門聯(lián)系。
涉及的國家標準及行業(yè)標準解讀
1. 《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》(HJ 535-2009)
2. 《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》(GB/T 5750.5-2006)
注意事項
以上信息僅供參考,,請以相應標準的原文為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