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中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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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醇中甲基對硫磷(標樣)/WYJLBZ-0012
BWN6429-2016 | 19.1μg/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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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醇中酸性黃36溶液標準物質/WYJLBZ-0009
BWQ0548-2016 | 1000μg/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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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醇中N-亞硝基吡咯烷溶液標準物質/WYJLBZ-0009
BWQ0470-2016 | 1000μg/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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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腈中殺蟲脒(克死螨)溶液標準物質/GB 23200.96-2016
BWN6416-2016 | 100μg/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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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腈中3種苯扎氯銨類混合溶液標準物質/GB/T 43721-2024
BWQ0541-2016 | 3組分
本標準溶液主要用于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及其他水質分析測試中的質量控制、方法驗證與評價等工作,也可作為標準儲備液,通過逐級稀釋配制成各種工作用標準溶液。
一、樣品制備
本標準物質以金屬鎳、優(yōu)級純硝酸和超純水為原料,在(20±4)℃的恒溫條件下采用重量-容量法準確配制而成。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標準物質以配制值作為標準值,采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(fā)射光譜法(ICP-OES)進行量值核。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方法、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,保證標準物質的量值溯源性。
三、特性值及不確定度
編號
名稱
標準值
(μg/mL)
擴展不確定度
(k=2)
基體
BW17405
水中鎳
1000
3%
5%HNO3
標準值的不確度由原料純度、稱量、定容以及均勻性、穩(wěn)定性等不確定度合成。
四、均勻性檢驗及穩(wěn)定性檢驗
依據JJF1343-2022《標準物質的定值及均勻性、穩(wěn)定性評估》,對分裝后的樣品進行隨機抽樣,對溶液濃度進行均勻性檢驗,穩(wěn)定性考察。結果表明,本標準物質均勻性,穩(wěn)定性良好。
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24個月,研制單位將繼續(xù)跟蹤監(jiān)測該標準物質的穩(wěn)定性,有效期內如發(fā)現量值變化,將及時通知用戶。
五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、使用及注意事項
1.包裝:本標準物質采用聚乙烯瓶包裝,100mL/瓶。
2.運輸和貯存:常溫運輸。運輸時應避免擠壓、碰撞;室溫避光條件下貯存。
3.使用:使用前應恒溫至(20±4)℃,并充分搖勻。本標準物質打開后應盡快使用,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防止沾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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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銷售的所有產品僅供實驗科研使用,不用于人體及臨床診斷。
適用范圍:生活飲用水及水源水中鎳的限量要求。
關聯(lián)內容:規(guī)定鎳的限值為0.02 mg/L(常規(guī)指標),適用于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質管理。
檢測要求:需采用原子吸收光譜法(AAS)或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(ICP-MS)進行測定。
適用范圍: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及工業(yè)廢水中鎳及其他64種元素的定量分析。
檢出限:鎳的方法檢出限為0.0005 mg/L(直接進樣模式),適用于痕量級鎳檢測。
方法特點:通過質譜干擾校正和多元素同時測定,可區(qū)分溶解態(tài)和總鎳(需酸化消解預處理)。
適用范圍:地下水、地表水及廢水中總鎳的測定,檢測濃度范圍為0.05-5 mg/L。
預處理要求:含懸浮物樣品需硝酸消解,有機質含量高時需硫酸-硝酸處理。
干擾消除:通過加入硝酸鑭消除硅、鋁等基體干擾。
適用范圍:工業(yè)企業(yè)排污口鎳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。
限值要求:總鎳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1.0 mg/L(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)。
檢測關聯(lián):測定方法需符合GB/T 11907或HJ 700等標準方法。
注:實際檢測需根據水體類型(如飲用水/廢水)選擇對應標準,關注樣品前處理要求及儀器校準規(guī)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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